单选题

49、某法院以杜某逾期未履行偿债判决为由,先将其房屋查封,后裁定将房屋过户以抵债。杜某认为强制执行超过申请数额而申请国家赔偿,要求赔偿房屋过户损失30万元,查封造成屋内财产毁损和丢失5000元,误工损失2000元,以及精神损失费1万元。下列属()国家赔偿范围。

A
2000元
B
5000元
C
1万元
D
30万元
参考答案  
B
题目详解:
(1)(p244)误工费只有在当事人被关、被打时人身自由、身体权或生命权造成伤害导致治疗期间无法有效工作的情况下才会给予,《国家赔偿法》未规定侵犯财产权而误工的损失也予以赔偿,因此误工损失2000元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故A项错误。
(2)(p245)《国家赔偿法》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所以,本题中查封直接导致屋内财产毁损和丢失5000元的损失,应当赔偿。故B项正确。
(3)(p245)《国家赔偿法》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有较为严格的条件限制,口诀是“关了打了才要赔,伤害轻了还不赔”,也就是说,侵犯人身权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本题未关未打,仅仅是侵犯当事人财产权,不赔精神损害抚慰金。故C项错误。
(4)选项D中的30万元属于可以执行回转的,既然能够通过民事途径索回,国家则不应予以赔偿,否则当事人双重得利,也不符合情理和法理。

综上,本题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