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0次会议作出决定,成立以毛泽东主席为首的宪法起草委员会,有委员33人。随后又成立了由董必武、彭真等八人参加的宪法研究小组,以协调宪法草案的讨论。此外,还聘请了著名法学家钱端升、周鲠生等担任顾问。1953年底,毛泽东率领陈伯达、田家英、胡乔木等人到达杭州,开始了正式起草宪法的工作。 从1954年1月9日到3月9日,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完成了100条条文的草稿。对此草稿,经过中央、宪法起草委员会等多次上上下下的讨论,于1954年9月20日,获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致通过,予以颁布实施,这就是1954年 《宪法》。
材料二:北美独立战争胜利后,美国大资产阶级和种植园主联合掌握着政权。1787年5月,以华盛顿为首的55名代表,在费城召开了制宪会议,最后制定出美国1787年《宪法》。
根据以上材料,请回答下列问题:
(1)我国1954年《宪法》和美国1787年 《宪法》的制宪主体和制宪机关都有哪些?
(2)根据材料一,以1954年《宪法》为例,请回答制定宪法的一般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