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X X年5月8日本行收到东信进出口公司提交的即期信用证项下全套单据和押汇申请书,货款金额为100 000美元。本行经审核无误后,当日按4.7425%的年利率扣除到收款日5月27日的利息,将余款按当日汇率(汇买价RMB¥635.08/USDl00)折算成人民币后记入东信进出口公司人民币账户。 5月27日本行收到开证行贷记通知,金额100 180美元(其中180元为银行费用),本行审核无误后办理转账。 要求:完成有关会计分录。 提示:有关会计分录包括: (1)5月8日承做出口押汇时计收利息、登记表外账及发放贷款。 (2)5月27日收到国外开证银行贷方通知时,转销或有负债及表外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