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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5: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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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 - VIP题库
简述责任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
试述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2009年2月,李某与张某结婚。2010年4月李某为自己刚出生的孩子张小某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约定若张小某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死亡的话,保险金额为30万元,合同没有指定受益人。合同签订时李某一次性支付了5年的保险费。2010年10月,张小某患突发疾病医治无效而亡。李某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时,保险公司以张小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受益人已经死亡为由拒绝赔付保险金。故而引发诉讼。问:(1)在诉讼中,保险公司以李某投保时张小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张合同无效。保险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2)本案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甲、乙婚后于1985年1月生育一子丙。2009年1月,甲为乙投保人寿保险,保险期限为5年,保险金额为10万元,受益人为甲、丙。甲一次性缴清了全部保费。2010年10月10日,丙又因向父母要钱未成,怀恨在心。当晚趁父母不注意,在饭菜中投放了毒药,甲、乙因食用了放有毒药的饭菜而发生急性中毒被邻居送至医院,乙不幸身亡。甲在治愈后于2010年10月21日持保险单及有关资料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保险公司以乙是由受益人杀害为由拒赔。问:(1)何谓受益人?人身保险合同中指定多个受益人时,受益份额如何确定(2)保险公司能否拒赔?为什么?
保险代理人应在( )授权范围内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自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 )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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