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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21: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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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 - VIP题库
简述票据保证的概念及特征。
简述本票的强制执行条件。
简述承兑的效力。
2005年9月18日,丙拿着一张从收款人乙处受让的支票要求A银行付款,被该行以支票上印鉴与预留印鉴样本不符为由拒付。丙向票据上记载的出票人某电子公司主张权利,该公司称其未曾签发过此张支票。经查明,此系该公司刚辞退的甲为报复该公司所为。请问:(1)甲的行为属于何种行为?(2)某电子公司是否应承担票据责任?为什么?(3)丙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甲冒乙的名义签发了一张票据金额为“伍万元”的汇票给丙,以庚为付款人,丙对此并不知情,并将其背书转让给丁,丁与A有一购销合同,即欲将汇票背书转让给A,并将A的名称定为被背书人,但在尚未交付前,发现A不能履行合同,遂将A更改为B,并在更改处签章以示更改。B持票后要求庚付款,庚认为出票人签章不真实而拒付。请问:甲的行为是什么行为?甲、乙是否负票据责任?为什么丙是否享有票据权利?为什么丁是否享有票据权利?为什么丁对被背书人名称的改写属于什么行为?其效力如何?
2006年3月20日,甲公司为支付设备款向某进出口公司签发面额为6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行为乙银行,汇票到期日为2006年9月20日。同年6月10日,进出口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商场购买办公设备,转让时写明“不得转让”字样。后商场将汇票质押给丙银行申请贷款。2006年9月20日,丙银行向乙银行提示付款遭拒绝,理由是汇票已写明“不得转让”,质押无效,丙银行无权行使票据权利。丙银行向进出口公司追索,进出口公司认为自己写明“不得转让”字样,对汇票的被背书人不再承担担保付款责任。请问:乙银行的拒付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进出口公司的抗辩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如果“不得转让”字样是由甲公司记载,情况是否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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