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果题库热线:
0755-89325485
笔果题库
继续学
首页
笔果教务系统
APP
下载
视频课程
题库
{{province}}
选择省份
当前选择 :
{{province}}
上海市
四川省
广东省
湖南省
湖北省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甘肃省
澳门特别行政区
青海省
内蒙古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中国台湾省
香港特别行政区
北京市
陕西省
云南省
贵州省
海南省
黑龙江省
吉林省
辽宁省
山西省
河北省
重庆市
天津市
{{it}}
{{item}}
{{item.name}}
原 {{item.old_name }}
分享至
QQ
微信
朋友圈
QQ 空间
系统消息
14省正在报考中,快来购买资料备考吧~
活动时间:8月27日—9月7日 开通笔果折扣卡享8.8折上折哦
2024-09-02 10:31:35
考前押密拼团有优惠,报考后记得买资料复习哦~
活动时间:8月27日—9月7日 开通笔果折扣卡享8.8折上折哦
2024-08-31 15:03:48
登录
注册
证据法学 - VIP题库
应用间接证据应遵循哪些规则?
被告人董某2000年2月在某纺织有限公司做临时工,由于深受经理的信任,后被安徘至看管仓库。同年7月至8月间,董某多次将仓库内的高级色纱窃出,交给表兄何某,有合适的机会卖出。董某前后所盗色纱总价值l万余元。11月初董某的行为该公司发现,在经理的追逼下,董某交出了所盗的色纱。该公司念其年纪不大,也已将所有色纱退还,故不再追究其责任,只于12月6日作出开除董某的决定。董某认为自己老老实实退赃,没有对公司造成损失,反而遭到开除,心中不服,便继续在公司滞留住宿。12月11日下午,被公司经理发现后,又遭到训斥和驱赶,董某怀恨在心,欲行报复。12月13日凌晨约3点40分,董某离开留宿的四楼483宿舍时,拿了一盒火柴,走到四楼仓库的货梯边,乘四周无人之际,划着一根火柴,点燃了堆放在仓库西南角的一小堆晴纶纱,便转身离开了现场。结果酿成大火,烧毁了四楼仓库内所有的货物和仓库北部用木板违章隔成的女工宿舍。因燃烧时放出了大量的毒气,致使61名公司员工被大火烧死、毒死和熏死,15名女工受伤,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董某作案后,坐长途汽车回到家中,当她知道事件的后果后,愈想愈怕,向自己的父母哭诉,希望父母为其隐瞒,因为当晚没有任何人看到她在工厂中的行动。她的父母感到事件严重,劝说她向政府自首,并待她镇定后陪同她到公安机关自首。董某在公安机关交待了事件的全部过程。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主要收集到如下证据:(1)公司职员张某与李某证实,12月11日,公司经理训斥与驱赶董某的事实;(2)受伤女工林某称,董某曾两次对她谈及要设法向公司报复,林某对其予以劝解,董某则叫她不要管,否则也不会有好下场;(3)女工吴某与陈某证明,董某于12月12日晚6点至8点多,逗留在402宿舍;(4)侦查人员在从宿舍四楼403通往四楼仓库的路上,发现了散落的几根火柴;(5)消防部门会同侦查人员在现场的勘验文书上记载了火灾现场的基本情况并附有照片;(6)保安员赵某证明,他第一个跑人现场,当时是凌晨4点零5分,他看到四楼仓库窗口冒烟。(7)消防部门的鉴定书确定,点火点在仓库的西南角,起火原因是明火,即排除电线起火、静电起火、烟头起火、自燃等原因;(8)董某案发前几日在其日记中所记载的内容表明了其对公司经理的不满心理;(9)董某在公安机关的多次供述,表述基本一致。问:试按照法定证据种类对本案中的证据材料进行归类。
根据能否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可将诉讼证据分为()。
证据的基本特征是()。
证据材料是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证据是指()。
«
1
2
...
61
62
63
64
65
66
67
...
105
106
»
笔果题库
企业合作
投诉建议
人才招聘
联系电话:0755-89325485( 工作日:9:00~18:00 )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稼先路有所为大厦A604
微信公众号
深圳市笔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17094429号
版本V5.12.11 权限说明:位置权限、相机权限、存储权限、设备权限、通讯录权限、悬浮窗权限
关于我们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在线咨询
联系电话
座机
0755-89325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