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果题库热线:
0755-89325485
笔果题库
继续学
首页
笔果教务系统
APP
下载
视频课程
题库
{{province}}
选择省份
当前选择 :
{{province}}
上海市
四川省
广东省
湖南省
湖北省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甘肃省
澳门特别行政区
青海省
内蒙古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中国台湾省
香港特别行政区
北京市
陕西省
云南省
贵州省
海南省
黑龙江省
吉林省
辽宁省
山西省
河北省
重庆市
天津市
{{it}}
{{item}}
{{item.name}}
原 {{item.old_name }}
分享至
QQ
微信
朋友圈
QQ 空间
系统消息
叮咚!您的开工福利已送达~
笔果好课限时助考,学历提升千元现金福袋火热发放中!
2025-02-07 16:24:19
【开工福利】恭喜发财,大吉大利!
笔果好课限时助考,学历提升千元现金福袋火热发放中!
2025-02-07 10:04:13
登录
注册
知识产权法 - VIP题库
简述行为人享有先用权的条件。
简述临时过境不视为侵权的条件。
赫红于2015年获得了一项专利,不久他发现在本市一零大百货商场的橱窗里展示了他的专利产品,遂与商场交涉,要求商场将其专利产品从橱窗里撤下,商场不同意。赫红于2016年向法院起诉,状告该商场的行为侵犯了其专利权。问:此案如何处理?
甲公司自行研发了一套电子仪器,同时在我国和B国拥有专利权,乙公司发现该电子仪器在国内外的价格差别较大,故欲从价格低的B国进口一批电子仪器到我国,为了避免专利侵权,乙公司特意从B国市场上购买该电子仪器出口到甲公司没有专利权的C国,然后再从C国进口到我国。问:(1)乙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2)甲公司是否可以在B国主张乙公司专利侵权,为什么?(3)甲公司是否可以在C国主张乙公司专利侵权,为什么?
2011年3月霍某经过多年研究,发明了一种对人体极为有益的健身仪。2011年4月经省体委内部鉴定认可,印发材料在本系统推广。2011年10月霍某将健身仪向专利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2012年4月被授权。5月霍某与A健身器材厂签订了专利实施独家许可合同。2013年10月霍某发现B体育用品公司出售的健身仪与自己的专利产品完全相同,但并不是A厂生产,而是由C公司制造。遂以C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仿造其专利产品为由起诉至法院。C公司辩称:本公司是根据省体委印发的技术资料,2011年9月已做好了生产该产品的准备,霍某于2011年10月才提出专利申请,故本公司应属于先用权的使用,不构成侵权。问:C公司的行为是侵权还是有先用权?为什么?
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依据的文件是
«
1
2
...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
264
265
»
笔果题库
企业合作
投诉建议
人才招聘
联系电话:0755-89325485( 工作日:9:00~18:00 )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稼先路有所为大厦A604
微信公众号
深圳市笔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17094429号
版本V5.12.11 权限说明:位置权限、相机权限、存储权限、设备权限、通讯录权限、悬浮窗权限
关于我们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在线咨询
联系电话
座机
0755-89325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