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委托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2008、2009、2010年度的财务报表。双方于2010年年底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假定存在以下情形:(1)ABC会计师事务所与X公司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审计费用为1500000元,X公司在ABC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审计报告时支付50%的审计费用,剩余50%视股票能否上市决定是否支付。(2)审计小组成员C注册会计师自2009年以来一直协助X公司编制财务报表。(3)审计小组成员D注册会计师的妻子自2002年以来一直担任X公司的出纳。(4)由于X公司降低201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近三分之一,导致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入不能弥补审计成本,ABC会计师事务所决定不再对X公司下属的两个重要的销售分公司进行审计,并以审计范围受限为由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5)X公司要求ABC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评估服务,以帮助其履行税务报告义务或满足税务筹划目的,评估结果不对财务报表产生直接影响。要求:请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关独立性的规定,分别判断上述五种情形是否威胁ABC会计师事务所或相关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并简要说明理由。